住宿
校外租屋
大部分交換生選擇自行於校外租屋。租屋資源可參閱崔媽媽基金會網站(內含內政部版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崔媽媽版看屋檢查表)。以下租屋資訊僅供參考,本校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亦不作任何保證:
校內宿舍
- 港澳籍與外籍生可於交換計畫申請表上勾選申請宿舍,但不保障床位
- 陸籍生皆須住校內宿舍
- 因身體狀況而有特殊需求者,須於申請時即註明,申請後不受理更改
- 宿舍、房間及床位皆由宿舍服務中心安排,學生不可擅自更換或取消入住
- 不受理提早進住或延後遷出。提早抵臺或延後離臺者,須自行安排校外住宿
- 交換兩學期之學生,寒暑假如欲住宿,須預先申請,並另外繳交費用;交換一學期之學生,不得申請寒暑假住宿
- 關於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