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相關

 

修課規定

  1. 每學期總選課數至多8門,其中須包含所屬交換單位至少2門專業課程(不包含其他班別)。例如:交換至中國文學系碩士班者,須修讀該碩士班至少2門專業課程,此2門不包含該學系的學士班課程。
  2. 全人教育中心所開設之通識課程,每領域至多選修1門,每學期至多選修2門(領域:人文與藝術、自然與科技、社會科學)。
  3. 學生須依照本校學期時程參與課程研習,並參加期中考、期末考,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授課教師變更考試時間。
  4. 未依照本校學期規定完成交換研習學業並參與期末考者,本校將通報政府單位與姊妹校,並取消該生於本校之學籍。該生將無法取得本校成績單,或任何形式之成績說明或紀錄。

選課

  1. 學生非常可能因各項因素而無法選修原本預計修讀的課程,例如:先修規定、修課人數已滿、衝堂、該課程未開設、學生專業背景不符課程要求、儀器設備有限等等。
  2. 本校具正式學籍之學生,於開學前即開始選課,交換生於開學後開始選課。故交換生預計選修的課程,非常可能因修課人數已滿,而無法加選。
  3. 學生須先向交換系所諮詢後再選課。
  4. 學生須注意選課規定與時程,若有疑問可詢問學伴與所屬交換系所。
  5. 選修課程須取得授課教師與開課單位的簽章同意;選修通識課程,須取得授課教師給予的選課條並登記方能加選。
  6. 在以下前提下,學生方能選修其他系所課程:
    • 已選修所屬交換系所至少2門專業課程(不包含其他學制)
    • 該課程開放外系選修,且本系學生選修完後尚有名額
    • 取得授課教師、開課單位與所屬交換系所的簽章同意

課程資訊

  1. 學生可瀏覽前一學年對應學期開設的課程,作為選課參考。例如:預計於2018年秋季班交換者,可參考2017年秋季班課程。但須留意每學期課程皆會調整。
  2. 開課資料查詢系統:課程資訊於開學兩個月前更新。2022年秋季班為111學年度第一學期;2023年春季班為111學年度第二學期。
  3. 下列課程不開放交換生選修:
    • 學分學程:課程碼第2碼為K
    • 教育學程:課程碼開頭為DE1或DE3
    • 在職專班:課程碼開頭為G或T,且第4碼為5
    • 輔系:課程碼開頭為D,且第4碼為9,「選別」欄位為「輔」
    • 體育專班:
      • 課程碼開頭為DAT16、DAT17、DAT18
      • 課程碼開頭為DATP或CATP,且尾碼為U、W、X、Y或Z
    • 須另繳費用的課程,例如學分費、語言實習費:請見「備註」欄位
    • 不開放選課條的通識課程:請見「是否開放選課條」欄位
    • 進修部課程:課程碼開頭為C
  4. 中國文學系不提供「對外華語教學」課程或語言訓練課程。
  5. 外語學院各系所課程採小班教學,不接受非該系所學生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