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參加教育部、大專校院選(薦)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返國後專案性補助計畫
2019-07-10• 其他
來文單位:教育部
主 旨: 檢送「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參加教育部、大專校院選(薦)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返國後專案性補助計畫」乙份(如附件1),並溯自中華民國108年2月1日實施,請查照並公告周知。
說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5月15日衛部救字第1081367387號函(如附件2)辦理。
二、 旨揭計畫原名稱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戶內人口參加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返國後專案性補助計畫」。
三、 貴校若有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學生,參加本部或大專校院選(薦)送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相關計畫,出國研修或實習超過183日以上,返國後向貴校報到,請貴校務必依旨述計畫第5點第2款規定,主動函知學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並副知本部,俾辦理本項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