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台日交流協會獎學金申請
2026-04-21• 奬助
* 此資訊本中心僅協助轉知,更多詳情請洽主辦單位:
說明
一、台日交流協會有提供獎學金給本國學生,有意願者可察看附件去進行申請。
二、申請資格:
1. 台灣籍、台灣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有日本國籍者除外) 。
2. 2026年9月到2027年3月期間內進入日本各學校開始交換留學者。日本各大學等交換校所核 發之核定交換留學證明、入學許可書上的日期必須在此期間內。
3. 留學期間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者。
4. 根據學生交流相關協議,日本交換大學已接受並許可入學者。
5. 在學學業成績優良,在學學校前一學年度成績評價係數(參閱附件1)達2.3者。
6. 日本交換留學結束後,回原就讀學校繼續完成學業,或預定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者。
7. 本獎學金支領期間內,不得重複領取其他政府單位﹑機關團體所提供的任何獎學金。
8. 2025年9月1日起需居住在台灣。因短期旅行離開台灣者不在此限。
9. 若曾為本獎學金合格者,需於前次交換留學回台後滿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其他詳細說明請參照附件。
三、申請時間:2026 4/8-6/10
四、獎學金金額:每個月8萬日幣
五、申請方式:
1. 2026年度第二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書〔表格1〕(註1)
2. 就讀大學最近三個月發行最新個人成績證明。
Ⅰ. 大學學生,需提出目前就讀學校一年級到目前為止,各學年成績證明。
Ⅱ. 碩士班學生,除需提出目前就讀研究所在學期間全部成績證明之外,需再提出最終畢業大 學全學年成績證明。
Ⅲ. 博士班學生,除需提出目前就讀研究所在學期間全部成績證明之外,需再提出最終畢業大 學全學年成績證明及碩士班全學年成績證明。
3. 2026年度第二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個人推薦書〔表格3〕(註2)
4. 日本交換大學院所發行「入學許可書」影本(不接受教授個人同意書或來往電子郵件)(註3)。
5. 護照影本(①個人資料頁②蓋有出入境章頁)
未申請過護照者需附未申請過護照聲明書;持有護照未曾出國者需附出入境證明。(聲明書需親筆簽名用印,出入境證明資料請至出入境管理局申請)
※上述資料正本1份﹑影本1份(共2份)。並依上述順序排列分成正影本各1份,並於左上角 以長尾夾固定。(切勿使用訂書針裝訂)
6. 日本研究相關資料
※ 所有申請者:日本研究相關研究計劃書(日文/英文,A4紙張3頁以內) (註4) 2份
※ 申請書〔表格1〕中「4.研究題目之內容實際成果」為「有」之申請者,相關研究內容之實際 成果(註5) 2 份
表格請用網站提供去書寫。
書寫方式附件內皆有說明。
網址:短期獎學金|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更多申請詳情,請查閲網站及附件。